四维图新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追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审慎分析,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现就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追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追加与中国四维测绘技术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结算依据,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四维图新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克强 李 想
吴艾今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