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案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 2021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12,376,446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281,131,560 股减少至 2,268,755,114 股,注册资本相应由人民币 2,281,131,560元变更为人民币 2,268,755,114 元。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首次拟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11,100.00万股,但最终发行数量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权激励股份实际登记数量为准,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登记完成后,预计公司总股本将由2,268,755,114股变更为2,379,755,114股(最终总股本根据股权激励实际登记数量调整)。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具体修订如下:
原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68,755,114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268,755,114股,全部为普通股。
修订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79,755,114元(最终总股本
根据股权激励实际登记数量调整)。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379,755,114股(最终总股本根据股
权激励实际登记数量调整),全部为普通股。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