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1-027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信永中和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审计人员具有上市公司年审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建议2021年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成立日期: 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 229 人,
注册会计师 1,75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00 人。
信永中和 2019 年度业务收入为 27.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为 19.0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6.24 亿元。 2019 年度,信永
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00 家,收费总额 3.47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 审计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客户 17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2019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5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17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景伟先生,199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3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邵立新先生,199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7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宏志先生,200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
资质,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 2 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0 年度审计费用为 210 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
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行业标准以及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数量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实际情况确定 2021 年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认为: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
证,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的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的职业素养,较好的完成了公司的的审计任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2020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职业质量进行核查和评价,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就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的职业素养,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鉴于此,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董事会关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对公司 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过程中,能够坚
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据此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聘期1年。
3、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批准。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