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0-107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
于 2020 年 10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96)。
2020 年 11 月 24 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毕垒先生减持股份
79,900 股,其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数量过半;2020 年 11 月 25 日,
毕垒先生减持股份 50,100 股,共累计减持股份 130,000 股,其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毕垒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时间 减持方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占公司总股
式 (元/股) (股) 本的比例
毕垒 2020.11.24 集中竞 16.388 79,900 0.0041%
2020.11.25 价交易 16.49 50,100 0.0025%
合计 130,000 0.0066%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本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804,925 0.0410% 674,925 0.0344%
毕垒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3,731 0.0068% 3,731 0.0002%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期间,毕垒先生严格履行了承诺,严格遵守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毕垒先生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且在计划之内。至本公告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