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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维图新: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23

四维图新: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0-090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维图
新”)于 2016 年 5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16
年 6 月 7 日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北京
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7 日、2016 年 6 月 8 日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存续期将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届满,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届满前 6 个月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上银瑞金—四维图新 1 号资产管理计划”认购了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合肥杰发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同时募集配套资金而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共计21,071,092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1.64%,发行价格为 17.02 元/股,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35,863.00 万元。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锁定期为 36 个月,
均自公司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登记至“上银瑞金—四维图新 1号资产管理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3、2019年6月10日,公司披露《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公司以总股本 1,308,310,4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0.14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权益分派完成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调整为 31,606,638 股。

  4、2020 年 3 月 24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自上市流通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2,058,865 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19,547,7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97%。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未出现员工持股计划累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0%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
公司股本总额 1%的情形;也未出现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二、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安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届满,届满前“上银瑞
金-四维图新 1 号资产管理计划”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卖出股票的时机和数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三、其他事项说明

  1、如因“上银瑞金-四维图新 1 号资产管理计划”出售公司股票存在限制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上银瑞金-四维图新 1 号资产管理计划”名下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员
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同意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单次延长期限不超过六个月。

  2、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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