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0-041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监高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
于 2020 年 1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董监高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对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
截至 2020 年 5 月 21 日,本次减持计划的时间已过半,根据《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份占
称 (元/股) (股) 总股本比例
孙玉国 竞价交易 2020.2.21-5.21 18.55 2,391,218 0.1219%
程 鹏 竞价交易 2020.2.21-5.21 18.86 418,700 0.0213%
徐晋晖 竞价交易 2020.2.21-5.21 - 0 0%
毕 垒 竞价交易 2020.2.21-5.21 19.09 90,000 0.0046%
金水祥 竞价交易 2020.2.21-5.21 19.00 100,000 0.0051%
梁永杰 竞价交易 2020.2.21-5.21 18.94 60,000 0.0031%
孟庆昕 竞价交易 2020.2.21-5.21 19.08 74,900 0.0038%
宋铁辉 竞价交易 2020.2.21-5.21 18.77 115,000 0.0059%
姜晓明 竞价交易 2020.2.21-5.21 - 0 0%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比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20,812,985 1.0610% 18,421,767 0.9391%
孙玉国 其中:无限售 5,203,246 0.2653% 2,812,028 0.1434%
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5,870,660 0.2993% 5,451,960 0.2779%
程 鹏 其中:无限售 1,467,665 0.0748% 1,048,965 0.0535%
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598,359 0.0305% 598,359 0.0305%
徐晋晖 其中:无限售 149,590 0.0076% 149,590 0.0076%
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894,925 0.0456% 804,925 0.0410%
毕 垒 其中:无限售 223,731 0.0114% 133,731 0.0068%
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1,901,257 0.0969% 1,801,257 0.0918%
金水祥 其中:无限售 475,314 0.0242% 375,314 0.0191%
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656,000 0.0334% 596,000 0.0304%
梁永杰 其中:无限售 164,000 0.0084% 104,000 0.0053%
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625,500 0.0319% 550,600 0.0281%
孟庆昕 其中:无限售 156,375 0.0080% 81,475 0.0042%
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950,000 0.0484% 835,000 0.0426%
宋铁辉 其中:无限售 237,500 0.0121% 122,500 0.0062%
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532,500 0.0271% 532,500 0.0271%
姜晓明 其中:无限售 121,875 0.0062% 121,875 0.0062%
条件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持续期间,上述董监高将继续履行承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也将严格遵照规定执行。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董监高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上述董监高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上述董监高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董监高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