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0-021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拥有 5%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公告
拥有5%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程鹏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
供的内容一致。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 年 1 月 5 日核发的《关于核准北京四维图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合肥高新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 号),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锁价方式向腾讯产业基金、芯动能基金、天安财险、中信建投证券、华泰资产、林芝锦华、华泰瑞联、安鹏资本、龙华启富和员工持股计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其中,天安财险、中信建投证券、安鹏资本和龙华启富等 4 名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同意将其所认购股份的表决权授予程鹏先生,由此本次发行完成后,程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0.37%股份,同时拥有公司表决权的比例合计达到 7.11%,超过了 5%,
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2 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0 年 3 月 24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程鹏的一致行动人减
持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鹏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937.7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1.000%。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程鹏
住所 上海市普陀区中潭路****
权益变动时间 2017 年 3 月 33 日-2020 年 4 月 14 日
股票简称 四维图新 股票代码 002405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减持数量占当时总股本的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比例(%)
A 股(2018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 49.00 0.04%
A 股(2018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1,888.78 0.96%
合 计 1,937.78 1.00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70.84 0.367 545.20 0.278
程鹏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7.71 0.092 104.90 0.053
有限售条件股份 353.13 0.275 440.30 0.224
天安财产保 合计持有股份 4582.84 3.572 6874.27 3.504
险股份有限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6874.27 3.504
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4582.84 3.572 0 0
深圳安鹏资 合计持有股份 1175.09 0.916 1762.63 0.899
本创新有限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1762.63 0.899
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75.09 0.916 0 0
山证投资有 合计持有股份 881.32 0.687 1313.97 0.670
限责任公司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1313.97 0.670
有限售条件股份 881.32 0.687 0 0
中信建投证 合计持有股份 2015.28 1.571 1379.69 0.703
券股份有限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1379.69 0.703
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2015.28 1.571 0 0
合计持有股份 9125.36 7.113 11875.76 6.05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7.71 0.092 11435.46 5.830
有限售条件股份 9007.65 7.021 440.30 0.224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实施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4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每年对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未解锁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相应减少。
程鹏先生自 2017 年 3 月 22 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起至本次委托人减持后,其
拥有的表决权比例累计减少 1.00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1、2017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发布《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集配套资金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权益变动的原因是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划 有限公司、深圳安鹏资本创新有限公司和龙华启富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后更名为“山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 4 名配套资金认购方
将其表决权委托给程鹏先生。本次权益变动后,程鹏先生拥有的公
司表决权比例合计为 7.11%,超过了 5%。上述配套资金认购方均
承诺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该发
行股份已解除限售并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上市流通。部分委托人减
持了其持有的四维图新股份,导致权益发生变化。
2、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1 日发布《关于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19 年 4 月 9 日发布《关于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19 年 11 月 5
日发布《关于部分董事放弃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参与认购基金份
额以及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0 年 1 月 23 日发布《关于
部分董监高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披露程鹏先生等因个人资
金需求拟减持公司股份的相关公告。除 2020 年 1 月 23 日发布的
减持事项外,其他减持计划均已实施完毕或期限届满。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 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 :程鹏
2020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