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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维图新: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23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19-114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已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52,5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了回购注销,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 0.0027%,2015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4.9264 元/股。

  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1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已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850,02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了回购注销,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 0.0433%,2018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8.0627 元/股,2018年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8.5240 元/股。

  综上,本次共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902,520 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 1,962,465,690 股减至 1,961,563,170 股。

  2、公司于 2019年 12月 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一)2015年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14年 12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关 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 法>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核实。

    2、在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
 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2015 年 4 月 20 日,公司获悉报送的《关于<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3、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2015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以下简称“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

    4、2015 年 7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5、2015 年 7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按照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将授予价格调整为
 11.279 元/股,并确定 2015年 7月 24日为授予日。

    6、2015 年 9月 7日,公司实际完成482名激励对象共计17,806,800
 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上市日为 2015年 9月 8日。


  7、2015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预留的 2,051,000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 79名激励对象,授予价格为 13.87元/股,并确定 2015年 9月 25日为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8、2015年 11月 4日,公司实际完成 77名激励对象共计 2,033,000
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上市日为 2015 年 11月 5日。

  9、2016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胡发根、唐博、蒋民锋、石飞、陈付刚、于娜、姜波、刘春共计 8人(均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279,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10、2016年 8月 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认为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已全部成就,同意 47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王淼解锁前离职)获授的 8,728,900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

  11、2016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王淼、蔺小洹、姚东明、李洪文、狄凌共计 5人(狄凌为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其余 4人均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09,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


  12、2017年 4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认为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已全部成就,同意 76名激励对象获授的 1,515,750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并同意对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李墨、白玉强、李磊、吴婷婷、赵帆、刘晓东、李晓华共计 7人(均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5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13、2017年 8月 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认为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条件已全部成就,同意 45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4名激励对象杨津萍、高剑、邓红萍和马汀解锁前离职)获授的 8,512,900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

  14、2018年 4月 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认为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条件已全部成就,同意 76名激励对象获授的 1,515,750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并同意对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杨津萍、高剑、邓红萍、马汀、张渤、张伟、张宇、孙婷、施先忠、冯赓、王跃先、王萌、孙丽、黎艳平共计 14 人(均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25,5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已经公司 2018 年 5 月 14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5、2018年 8月 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期解锁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三期解锁条件已全部成就,同意442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6名激励对象魏涛、孟涛、温启琛、雷新彬、顾正熙和卢浩雷解锁前离职,方竹因公司在解锁前已全部转让其所任职的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获授的8,260,900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

  16、2019年 2月 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因离职或所任职的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被全部转让已不符合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魏涛、孟涛、温启琛、雷新彬、方竹、顾正熙和卢浩雷共计 7人(均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8,5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已经公司 2019年 5月 13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18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
议案》(以下简称“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确认,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

  4、2018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 2018 年 6
月 11 日为授予日,授予 385 名激励对象 29,450,000 股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价格为 12.15元/股。

  5、2018 年 7 月 11 日,公司实际完成 360 名激励对象共计
27,046,469 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上市日为 2018 年 7 月
12 日。

  6、2019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因离职已不符合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唐伟、李红颖、赵明姝和李应共计 4人(均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54,622 股进行回购注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已经公司 2019年 5月 13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2019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 2019年 4月 24日为预留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授予 61名激励对象 1,550,000 股预留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为 12.80元/股。

  8、2019年 5月 9日,公司实际完成 56名激励对象共计 1,475,300
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上市日为 2019年 5月 10日。

  9、2019 年 6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条件已满足,同意公司为 353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锁期 15,821,488 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手续。

  10、2019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