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19-018
债券代码:112618 债券简称:17四维01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7日及2018年11月5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预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且不低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含20.0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6个月内。2018年12月12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18-07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89)。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13日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14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1)。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已于2018年12月04日、2019年1月04日、2019年2月12日和2019年3月05日分别披露了回购进展公告(详见公告编号:2018-088、2019-001、2019-004和2019-014),现将截至上月末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1,96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最高成交价为15.6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30元/股,合计支付的总金额为30,001,482.59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严格遵守《回购细则》中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托时段等要求,具体说明如下:
1、《回购细则》第十七条规定,上市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二)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自首次回购日(2018年12月13日)至2019年3月31日期间,因公司披露《2018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和《2018年度业绩快报》涉及《回购细则》十七条规定的敏感期,公司严格遵守上述规定,未在上述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和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进行回购操作。
2、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1,698,800股(2018年12月13日至2018年12月19日),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46,786,200股的25%,符合《回购细则》第十八条关于回购股份数量和节奏的规定。
3、公司回购股份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自2019年2月18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股价已超过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中规定的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即人民币20.00元/股。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回购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