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三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本激励计划由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维图新”或“本公司”、“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
二、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四、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3,1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28,261.50万股的2.42%。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968万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31%;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32万股,占本次限制性股
票授予总量的4.26%,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0%。
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在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所涉及的股票总额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公司2014年实施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完成第二次解锁,尚未解
锁的有效权益有1,002.865万股;加上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3,1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全部有效的权益累计4,102.865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的3.2%,
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五、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391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业务骨干。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六、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七、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应对股权激励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八、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2.15元/股。
九、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十、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锁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满12个月后,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未来36个月内按 40%、30%、30%的比例分三期解
锁。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未来24个月内按照50%、50%的比例分两期解锁。
十一、本激励计划的解锁考核年度为2018-2020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
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解锁条件。
(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业绩考核目标
解锁期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
第一个解锁期 2018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4.5%;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
第二个解锁期 2019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4.6%;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5%,
第三个解锁期 2020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4.7%。
(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考核安排如下:
1、若预留部分于2018年授予,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业绩考核目标
解锁期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
第一个解锁期 2018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4.5%;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
第二个解锁期 2019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4.6%;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5%,
第三个解锁期 2020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4.7%。
2、若预留部分于2019年授予,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业绩考核目标
解锁期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
第一个解锁期 2019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4.6%;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5%,
第二个解锁期 2020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4.7%。
以上“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加回当年扣除的股份支付费用后的净利润。
以上“净资产收益率”指基于上述净利润除以各年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若公司发生再融资行为,则融资当年及以后年度以扣除融资数量后的净资产为计算依据。
十二、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十三、公司承诺本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四、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十五、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六、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60日内,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召
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首次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若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将及时披露未完成原因,并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预留部分须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 12个月内授出。
十七、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目录
第一章 释义......7
第二章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8
第三章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9
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10
第五章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12
第六章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安排和禁售期
......14
第七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17
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18
第九章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22
第十章 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24
第十一章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26
第十二章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29
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31
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34
第十五章 附则......37
第一章 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四维图新、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指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激励计划、本计划、限制性股票激指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限制
励计划 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
限制性股票 指 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
期限的锁定期,在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
件后,方可解锁流通
股本总额 指 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时公司已发行
的股本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