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20—043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在前期已回购 5,015.45949 万元的基础上,继续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含)5,000万元人民币,不超过(含)10,000 万元人民币,回购价格不超过(含)人民币8.5 元/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继续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内。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继续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5)。2020 年 6 月 24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继续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41)。
一、 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本次继续回购事项。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