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2-024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中短期、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 2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单笔投资或单一项目投资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3.特别提示风险:委托理财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等变化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为提升公司及各子(孙)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公司及各子(孙)公司及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 2 亿元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单笔投资或单一项目投资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该理财额度可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范围内签署相关的协议及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 概述
1、投资目的:在充分保障公司及各子(孙)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及各子(孙)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升公司及各子(孙)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及各子(孙)公司盈利能力。
2、投资金额:不超过 2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单笔投资或单一项目投资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在额度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预计额度。
3、资金来源:公司及各子(孙)公司自有资金(不得使用上市募集资金)。
4、投资期限:自该计划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5、投资品种:中短期、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对公司及各子(孙)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二、审批、决策与管理程序
公司及各子(孙)公司本次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事项由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相关意见。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及各子(孙)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及各子(孙)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各子(孙)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升公司及各子(孙)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并增强公司及各子(孙)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及各子(孙)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主营业务发展。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及各子(孙)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各子(孙)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及各子(孙)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对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及各子(孙)公司定期将投资情
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及各子(孙)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各子(孙)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
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单笔投资或单一项目投资不超过5,000 万元人民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我们认为:
在充分保障公司及各子(孙)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及各子(孙)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各子(孙)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升公司及各子(孙)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及各子(孙)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对公司及各子(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各子(孙)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已经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程序,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各子(孙)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单笔投资或单一项目投资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及各子(孙)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
在充分保障公司及各子(孙)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及各子(孙)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各子(孙)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单笔投资或单一项目投资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及各子(孙)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升公司及各子(孙)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及各子(孙)公司盈利能力。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各子(孙)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