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1-002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铖昌科技原股东购买和而泰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收购方”)于 2018年 4 月 18 日与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浙江铖昌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丁文桓(以下简称“乙方一”)、杭州鑫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乙方二”)、郁发新(以下简称“乙方三”)(“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三”合称“乙方”或“转让方”)、杭州铖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其中《股权收购协议》第七条 交割后义务中7.4 约定了股权交割后转让方购买和而泰股票的义务,具体内容如下:
“转让方应自收到第一期转让价款之日起 15 日内分别开立股票专户用于购
买收购方股票。(各方同意乙方二由乙方二之合伙人以个人名义开户并购买收购方股票)。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当日,转让方股票专户(含乙方二之合伙人以个人名
义所开股票账户)持有收购方股票数量应不低于 1,000 万股。”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转让方股票账户购买和而泰股票合计 10,218,667
股,已履行完成上述股权交割后购买收购方和而泰股票的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