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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02 深市 和而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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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而泰:关于参与联合竞拍取得留仙洞二街坊地块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2-23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19-012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联合竞拍取得留仙洞二街坊地块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联合竞买及合作建设留仙洞二街坊地块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约2亿元人民币,与其他14家企业(以下简称“各方”或“各合作方”)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留仙洞二街坊T501-0096地块(以下简称“目标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挂牌出让竞买并在该地块上共同合作建设开发。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2月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参与联合竞买及合作建设留仙洞二街坊地块的公告》。

  联合竞拍方按照法定程序于2019年2月21日通过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公开挂牌交易,以人民币986,000,000.00元(人民币玖亿捌仟陆佰万元整)竞得T501-0096宗地的土地使用权。

  公司本次参与联合竞得土地使用权事项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1、宗地号:T501-0096;

  2、土地位置:留仙洞二街坊留仙大道和同发南路交界处东南侧;

  3、用地面积:11,188.30平方米;

  4、总建筑面积:184,855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的公交场站);

  5、土地使用年限:30年;

  具体情况以《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以下简称《出让公告》)及《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公告:T501-0096》中关于目标地块的描述为准。

  公司持有的总建筑面积比例约为7.005644%(面积约为12,600平方米),其
中研发用房及各类配套用房按照近似同等比例分配。

  二、联合竞拍方

  合作方一:深圳市创梦天地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创梦天地”)

  合作方二: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开立医疗”)

  合作方三: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和而泰”)

  合作方四: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和通”)

  合作方五: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沃特股份”)

  合作方六: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麦格米特”)

  合作方七: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鹏饮料”)

  合作方八: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科士达”)

  合作方九:依波精品(深圳)有限公司(简称“依波精品”)

  合作方十: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盛弘股份”)

  合作方十一: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兆驰股份”)

  合作方十二:深圳市建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建升科技”)

  合作方十三: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任子行”)

  合作方十四: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英可瑞”)

  合作方十五:深圳市松堡王国家居有限公司(简称“松堡王国”)

  以上各合作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本次联合竞买的目的及竞得土地使用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参与联合竞买目标地块主要是作为公司未来办公场地储备资源,满足未来发展对经营用地的需求,为公司员工提供稳定集中的经营办公场所,增强公司持续发展能力,有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本次竞得土地使用权事项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较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1.上述联合竞拍土地的取得仍须政府部门履行相关程序,因此该事项可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联合竞拍事项后续如有新的进展和变化,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进行披露。

    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审慎投资。

    五、备查文件

    1、《成交确认书》深地交(2019)3号。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