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8 证券简称:建研集团 公告编号:2010-045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会议通知、召集及召开情况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0年11月23日上午9点在厦门市湖滨南路62号建设科技大厦11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永太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11月11日以OA邮件、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决议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议案,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参与竞拍泉州市建筑设计院整体产权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不低于2,100万元(指人民币元,下同)的价格参与竞拍泉州市建筑设计院(以下简称“泉州设计院”)整体产权[包括泉州设计院及其两家下属公司(泉州市泉建工程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泉州市泉建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及工会结余货币资金]。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竞拍泉州市建筑设计院整体产权的公告》。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泉州市建筑设计院整体产权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2100万元用于支付泉州设计院的产权收购价款,超出2100万元的部分价款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
针对上述超募资金使用事项,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的专项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张益河、黄锦泉、卢永华已出具《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竞拍泉州市建筑设计院整体产权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子公司贵州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福建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科之杰”)与非关联自然人曾宪才先生共同以货币资金方式对子公司贵州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科之杰”)增资人民币1,500万元(其中福建科之杰增资960万元、曾宪才增资540元),用于补充其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福建科之杰将以自有资金完成上述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贵州科之杰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变更为1800 万元,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福建科之杰持有贵州科之杰70%股权、曾宪才持有贵州科之杰30%股权。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子公司贵州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特此公告。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