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95 证券简称:双象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双象股份 股票代码 002395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沈铭 桑平
办公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后宅中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后宅中
路 188 号 路 188 号
电话 0510-88587333 0510-88996380
电子信箱 sx@sxcxgf.com sx@sxcxgf.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656,074,882.29 704,429,941.40 -6.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8,318,867.27 43,026,033.76 -80.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6,869,371.43 42,151,874.19 -83.70%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0,366,320.15 -26,104,100.43 -16.3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10 0.1604 -80.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10 0.1604 -80.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92% 4.70% -3.78%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 2,328,758,068.92 2,064,857,369.27 12.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913,124,718.47 904,805,851.20 0.92%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 11,581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0
数 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江苏双象 境内非国 91,000,00
集团有限 有法人 64.52% 173,045,285 质押 0
公司
芮一云 境内自然 2.01% 5,387,440
人
徐文君 境内自然 1.17% 3,148,067
人
倪海春 境内自然 1.03% 2,753,736
人
宜兴市金 境内非国
啸铜业有 有法人 0.73% 1,950,305
限公司
蒋君西 境内自然 0.62% 1,667,750
人
储熙凤 境内自然 0.60% 1,621,150
人
张国宾 境内自然 0.60% 1,600,004
人
姜雪 境内自然 0.57% 1,531,950
人
邵春妹 境内自然 0.51% 1,376,015
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上述股东中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致行动的说明 人情况,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股东芮一云通过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538744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01%;
股东倪海春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258903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97%;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 股东宜兴市金啸铜业有限公司通过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
情况说明(如有) 司股份 195030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73%;
股东蒋君西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6677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62%;
股东储熙凤通过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6211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60%;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股东张国宾通过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600004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0.60%;
股东姜雪通过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53195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57%。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0 年 6 月 18 日,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征收安置科与本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补
偿协议书,协议规定因二改三项目建设项目需要,由鸿山街道征收安置科征收本公司位于鸿山街道后宅中路 186 号、188 号的非住宅房屋及其他建筑物,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非住宅房屋及附属物、不可搬
迁设备及搬迁损失等合计补偿 603,752,398.00 元。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收到拆迁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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