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19-022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天津新内田制药有限公司3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随着医药企业间的竞争加剧,医药产业将向更加专业化、市场化和国际化的方向发展,医药产业升级投入将不断加大,行业整合重组趋势明显,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生制药”或“本公司”或“公司”)未来的发展将主要集中于最熟悉、最擅长的化学药制剂领域,把主业做强、把市场做大、把技术做专,构筑专业化、差异化的市场竞争优势。
本公司的参股公司天津新内田制药有限公司(简称“天津新内田”)主营业务为中药初加工,其发展与本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与产业布局不相契合。且近两年,天津新内田经营业绩亏损情况未得到根本扭转。
鉴于以上原因,为了公司发展战略布局、结构调整优化的需要,公司拟将持有的天津新内田30%股权转让。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天津新内田的股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交易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和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天津新内田制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赛达九支路17号
法定代表人:丁田力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527832.55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药品的生产、销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食品农产品(药用植物、其他植物)的初加工、销售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中药提取物、植物提取物、提取物中间体、药用辅料及食品的生产和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资产总额3427.38万元,负债总额476.86万元,净资产2950.52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21.15万元,实现净利润-1161.06万元。2019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3343.85万元,负债总额532.82万元,净资产2811.03万元,2019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3.75万元,实现净利润-139.56万元。
股权结构及变更情况:天津新内田制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是由日本内田和汉药株式会社和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750万美元,其中:日本内田和汉药株式会社出资525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70%;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25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30%,2018年8月,日本内田和汉药株式会社将持有的70%股权转让给天津市青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转让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52.783255万元,其中:天津市青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70%,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30%。
权属情况说明:天津新内田30%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限制转让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资产评估情况:根据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报告,以2018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情况如下: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资产基础法)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284.98 166.70 -118.28 -41.50
2 非流动资产 3,142.40 3,703.92 561.52 17.87
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4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5 长期应收款 - - -
6 长期股权投资 - - -
7 投资性房地产 - - -
8 固定资产 2,684.24 2,795.82 111.58 4.16
9 在建工程 - - -
10 工程物资 - - -
11 固定资产清理 - - -
12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13 油气资产 - - -
14 无形资产 458.16 908.10 449.94 98.21
15 开发支出 - - -
16 商誉 - - -
17 长期待摊费用 - - -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20 资产总计 3,427.38 3,870.62 443.24 12.93
21 流动负债 476.86 477.06 0.20 0.04
22 非流动负债 - - -
23 负债合计 476.86 477.06 0.20 0.04
24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2,950.52 3,393.56 443.04 15.02
三、交易对方和交易价格的确定
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所持有的天津新内田30%股权以不低于
1018.07万元的价格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中征集意向受让方,并依照交易程序确定最终交易对方(受让方),最终交易价格将以本次挂牌交易成交价格为准。
四、涉及项目转让的其他安排
1.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土地租赁、人员安置、同业竞争等情况。
2.本次股权转让后,天津新内田对债权人、债务人的债务和债权,将由天津新内田继续承担和享有。
3.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转让完成日止,标的企业所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最终受让方全部享有或承担。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转让天津新内田30%股权,有利于公司提高资产运营效率,符合公司战略部署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预计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有积极影响,但具体影响金额要以最终成交价格为基础,以经会计师年终审计后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0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