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18-021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8年04月12日(星期四)下午3:00开始
(2)网络投票:2018年04月11日(星期三)至2018年04月12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04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04月11日下午15:00至04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天津舒泊花园大酒店会议室
天津市和平区荣业大街2号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齐铁栓董事长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48人,所代表公司股份数量 98,670,3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2454992股的54.0793%。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5人,代表股份数量98,303,30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82454992股的53.8781%;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43人,代表股份数量 367,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2454992股的0.201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 98,346,60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19%;
反对 172,2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5%;弃权 151,500 股,占
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635,99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3.4734%;反对 172,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4720%;弃权 151,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546%。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 98,346,60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19%;
反对 172,2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5%;弃权 151,500 股,占
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635,99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3.4734%;反对 172,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4720%;弃权 151,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546%。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 98,346,60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19%;
反对 172,2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5%;弃权 151,500 股,占
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635,99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3.4734%;反对 172,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4720%;弃权 151,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546%。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 98,304,20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90%;
反对 366,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10%;弃权0 股,占出席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593,59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2.6185%;反对 366,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7.3815%;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 98,346,30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16%;
反对 172,2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5%;弃权 151,800 股,占
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635,69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3.4673%;反对 172,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4720%;弃权 151,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607%。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提案》
公司控股股东天津金浩医药有限公司是关联股东,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为93,710,608股。
表决结果:同意 4,634,09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351%;反
对 173,8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042%;弃权 151,800 股,占
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6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634,09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3.4351%;反对 173,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5042%;弃权 151,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607%。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 98,344,70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00%;
反对 174,8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72%;弃权 150,800 股,占
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634,09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3.4351%;反对 174,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5244%;弃权 150,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405%。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田昆如先生代表全体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对2017年度出席会议情况、日常工作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报告。全文详见2018年3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天津扬名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建新、李影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天津扬名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