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TIANJIN LISHENG PHARMACEUTICAL CO., LTD
(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491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 号2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发行人”)
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A 股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
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
特别规定》和《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
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
不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作任何修改。”
公司实际控制人天津市国资委承诺:自力生制药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力生制药股份,也不由力生制药回购
其间接持有的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力生制药股票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力生制药股份,也不由力生制药
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力生制药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力生制药股份,也不由力生制药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同时担
任公司董事的自然人股东张同生、赵玉明还均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作
为力生制药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力生制药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力生制药股份。同时担任公司监事的
自然人股东史学荣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作为力生制药监事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力生制药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
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力生制药股份。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
企[2009]94 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由本公司国
有股股东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理事会将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3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4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
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 年9 月修订)》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天津
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生制药”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371 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600 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
(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
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920 万股,网上定价发行3,680 万股,发行价格为
45 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
的通知》(深证上[2010]127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力生制药”,股票代码“002393”,其中本次公开发
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3,680 万股股票将于2010 年4 月23 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
(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
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0 年4 月23 日
3、股票简称:力生制药
4、股票代码:002393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82,454,992 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4,600 万股5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
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的相关内容。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
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 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发行中网上发行的
3,680 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项目
所持股份数量
(股)
占首次公开发
行后总股本
比例(%)
可上市交易时间
(非交易日顺延)
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
公司
93,710,608 51.36 2013 年4 月23 日
天津市宁发集团有限
公司
9,551,752 5.23 2011 年4 月23 日
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
总公司
1,301,535 0.71 2011 年4 月23 日
培宏有限公司(香港) 1,364,549 0.75 2011 年4 月23 日
彭洪来 1,364,548 0.75 2011 年4 月23 日
其他36 名自然人股东
合计
24,562,000 13.46 2011 年4 月23 日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4,536,986 2.49 2013 年4 月23 日
事会 63,014 0.03 2011 年4 月23 日
首次公开发行
前已发行的股
份
小计 136,454,992 74.79 -
网下配售发行的股份 9,200,000 5.04 2010 年7 月23 日
网上定价发行的股份 36,800,000 20.17 2010 年4 月23 日
首次公开发行
的股份
小计 46,000,000 25.21 -
合计 182,454,992 100.00 -
注1:公司36 名自然人股东持股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成立以来的股本形成及变化
情况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的相关内容。
注2: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
[2009]94 号)的有关规定,力生制药的国有股东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
津医药集团”)和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西青开发公司”)需要按首次公开6
发行时实际发行股份数量4600 万股的10%,将力生制药部分国有股股份转由社保基金会持
有。根据天津市国资委津国资产权[2009]70 号《关于对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
A 股上市划转部分国有股权有关问题的批复》确认,天津医药集团、西青开发公司分别将持
有公司4,536,986 股、63,014 股股份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机构: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TIANJIN LISHENG PHARMACEUTICAL CO., LTD
3、注册资本:136,454,992 元
4、法定代表人:孙宝卫
5、住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491 号
6、经营范围: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滴丸剂、原料药及塑料瓶、化工
原料(危险品、易燃易爆、易制毒产品除外)生产;普通货运;自有设备、自有
房屋的租赁业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
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7、主营业务: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化学药片剂、硬胶囊剂、滴丸
剂、冻干粉针剂、水针剂、原料药等产品的生产销售。公司日常生产20 多个类
别、100 多个品种规格的各剂型药品,主要有心脑血管系统用药(主要产品为抗
高血压药“寿比山”牌吲达帕胺片)、抗感染药物(主要产品为抗真菌药“美扶”
牌伊曲康唑胶囊)、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主要产品为“生化”牌氢化可的松琥珀
酸钠)等多个优质品种。
公司控股子公司力生置业从事房地产开发与销售业务,在2007 年之前未产
生营业收入,2008 年开始产生房地产业务收入。
8、所属行业:C81 医药制造业
9、 电话:022-27641760
10、传真:022-27641760
11、电子信箱:lisheng@lishengpharma.com
12、董事会秘书:邵伟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
姓名 职务 任期起止日期 持股数量(万股)8
孙宝卫
董事、董事长、
总经理
2007年8月至2010年8月 —
张同生 董事、副董事长 2007年8月至2010年8月 68.2270
邵 彪 董事 2007年8月至2010年8月 —
赵玉明 董事 2007年8月至2010年8月 68.2278
邵 伟
董事、董事会秘
书、总会计师
2007年8月至2010年8月 —
郑 洁 董事 2007年8月至2010年8月 —
刘文魁 独立董事 2007年12月至2010年8月 —
强志源 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