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 2021-073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新增第二章“党组织”。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原章程) 修订后(新章程)
共十三章 共十四章,新增第二章 党组织
第二章 党组织
第十二条 公司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
领导。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的规定,设立党的组织,配备党务人员,
开展党建工作和活动。公司党组织设书
记 1 名,其他党组织成员若干名。
第十四条 公司党组织的职权包括:
(一)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公司生
产经营开展工作;
(二)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三)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总裁、经营层依法行使职权;
(四)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有关重要决
定、决议及工作部署;
(五)研究布置公司党群工作,加强企
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注重日
常教育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
范作用,团结凝聚职工群众,促进企业
健康发展。公司鼓励把业务骨干培养成
中共党员,把中共党员培养成公司骨
干;
(六)领导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
企业文化建设、统一战线工作法治宣传
教育、新闻宣传等工作,领导公司工会
工作;
(七)研究其它应由公司党组织决定的
事项。
第十五条 公司党组织应当认真落实党
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
贯穿于公司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形成反
腐倡廉强大合力,保障公司健康持续发
展。
第十六条 公司建立双向互动工作机
制,把党组织活动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
紧密结合起来,实现目标同向、互促共
进;建立党组织与公司管理层共同学习
制度,熟悉党和国家政策法规、了解上
级决策部署、沟通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第十七条 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
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
费,保障党员的合法权益。
因本次修改有新增章节、条款,原《公司章程》第二章至第十三章各章节、条款序号相应调整顺延。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 详 见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需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