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鉴于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 同时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
等法律法规,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对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对照情况如下:
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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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69.76 万元。 50,993.18 万元。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
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 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
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 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
2 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 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本
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 公司称“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
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 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
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3 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 公司的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本公司称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常务副总裁”)、副总经理(本公司称“副
人。 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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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标明面值。 明面值,面值每股一元。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0,993.18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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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69.76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一百三十一条 经理每届任期 第一百三十一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每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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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年,经理连聘可以连任。 任期 3 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一百九十八条 本章程以中文 第一百九十八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
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 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
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 有歧义时,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最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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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最 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
程为准。
本章程修正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事项的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