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4-052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亚制程”)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情况
2024 年 7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 3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已
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765,800 股。
在公司股份总数不发生其他变动的前提下,公司回购注销上述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后,注册资本将由 510,697,600 元变更至 509,931,800 元,股份总数从
510,697,600 股变更至 509,931,800 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同时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规范公司
运作,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一)《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对照情况如下:
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51,069.76 万元。 50,993.18 万元。
2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
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 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
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 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
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
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 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本公司称
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 “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
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 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
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 公司的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本公司称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常务副总裁”)、副总经理(本公司称“副
人。 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4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
民币标明面值。 面值,面值每股一元。
5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0,993.18 万
51,069.76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股,全部为普通股。
6 第一百三十一条 经理每届任期 3 第一百三十一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每届
年,经理连聘可以连任。 任期 3 年,连聘可以连任。
7 第一百九十八条 本章程以中文 第一百九十八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
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 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
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 义时,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最近一次
公司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 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
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2024 年 7 月)。
三、 其他相关说明
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手续,以上变更事项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四、 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