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8-021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2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了全体董事,并于2018年4月10日0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
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卜功桃先生、胡大富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
席。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许雷宇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
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年度报告》中的“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王军先生、麦昊天先生、卜功桃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
要》
《2017年年度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
《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度公司合并营业收入
为812,610,818.20元,合并净利润为64,962,148.77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为126,715,043.73元。
为了更好地回报全体股东,在符合利润分配、充分考虑公司利润水平、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根据《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出以下现金分红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03,766,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0,075,332元(含税),不送红
股,不转增。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使用。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环境及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从公司、股东长远利益出发,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该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了各项内控制度,形成了比较系统完善的公司治理框架。在2017年度中,公司内部控制均能按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规范动作,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能够认真、客观的对待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能够及时通过整改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因此认为:公司编制的《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在担
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董事会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自受聘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以来,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严格遵守了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道德规范,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良好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会计准则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
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特制定了《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制定的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的股东回报规划能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能够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有利于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对公司本次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无异议。
《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
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公司基于业务发展需要,拟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金属防腐蚀的研发、生产、销售”,并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的相关内容,最终以工商部门批复为准。《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章程备案等手续。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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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