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4-112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224 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7,262,508 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比例为 0.5226%。
2、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行权事宜需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并根据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的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实施简述及已履行的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1 以截止 2024 年 10 月 18 日的公司总股本 1,389,724,445 股为基准计算,下同;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和 2021 年 8 月 27 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和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1年 5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的来源及种类: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
普通股股票。
2、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528 人,包括公司公告
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不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3、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权益总计 5,383.20 万份,约占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36,766.3046 万股的 3.94%。其中首次授予5,073.04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94.24%,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日公司股本总额 136,766.3046 万股的 3.71%;预留 310.16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
授出权益总数的 5.76%,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36,766.3046 万股的 0.23%。具体如下: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 3,501.77 万
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36,766.3046 万股的 2.56%。其中首次授予 3,300.44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股票期权总数的 94.25%,占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36,766.3046 万股的 2.41%;预留 201.33 万份,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股票期权总数的 5.75%,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36,766.3046 万股的 0.15%。
(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 1,881.43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36,766.3046 万股的 1.38%。其
中首次授予 1,772.6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94.22%,占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36,766.3046 万股的 1.30%;预留 108.83 万
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5.78%,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36,766.3046 万股的 0.08%。
4、行权价格/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9.49 元/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4.75 元/股。
5、行权/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自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行权期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 24 个月内的 34%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行权期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的 33%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三个行权期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 48 个月内的 33%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 售期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个交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24 个月 内的 34%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个交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36 个月 内的 33%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 个交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48 个月 内的 33%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5 月 1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5 月 13 日至 2021 年 5 月 22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员工提
出任何异议的情况。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第六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向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21 年 10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完
成了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实际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为 3,229.39 万份,激励对象为 331 名,行权价格为9.49 元/股,期权简称:维信 JLC2,期权代码:037178。
6、202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实际授予登记
的限制性股票为 1,487.51 万股,激励对象为 151 名,首次授予价格为 4.75 元/股,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上市。
7、2022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向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取消授予 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权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对上述股票期权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和预留授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对上述预留授予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8、2022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并于 2022 年 6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
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9、2022 年 6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