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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信诺: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08

维信诺: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2-107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行权的期权简称:维信 JLC2,期权代码:037178。

    2、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262 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879.07
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64%,行权价格为 9.49 元/股。

    3、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4、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可行权期自 2022 年 10 月 18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7
日止。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
本次实际行权期限为 2022 年 11 月 8 日起至 2023 年 10 月 17 日止。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自 2022 年 11 月 8 日起,符合行权条件
的 262 名激励对象在可行权期间内的可行权日通过承办券商股票交易系统进行自主行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21 年 5 月 1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5 月 13 日至 2021 年 5 月 22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员工提
出任何异议的情况。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第六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向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21 年 10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完
成了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实际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为 3,229.39 万份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为 331 名,行权价格为 9.49 元/股,期权简称:维信 JLC2,期权代码:037178。

    6、202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实际授予登记
的限制性股票为 1,487.51 万股,激励对象为 151 名,首次授予价格为 4.75 元/股,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上市。

    7、2022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向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取消授予 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权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对上述股票期权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和预留授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对上述预留授予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8、2022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并于 2022 年 6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
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9、2022 年 6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17 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共计 1,638,800 份股票期权已注销完毕。

    10、2022 年 6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预留授予登记
的限制性股票为 107.00 万股,激励对象为 11 名,预留授予价格为 3.03 元/股,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上市。


      11、2022 年 6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预留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完成

  了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本

  次预留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为 200.00 万份,激励对象为 19 名,行权价格为 6.05

  元/股,期权简称:维信 JLC3,期权代码:037253。

      12、2022 年 8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

  办理完成。

      13、2022 年 10 月 1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

  明

      (一)第一个等待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一

  个行权为自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获授股

  票期权总数的34%。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为2021年10月18日。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一个等待期于2022年10月17日届满。

      (二)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是否达到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
                  行权条件

                                                        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1)以公司 2020 年主营业务收入为基准,公司2021年主营

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00%;                        经审计,以公司 2020 年主营业务收入
(2)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专利总申请量不少于 为基准,2021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
8,000 件。                                          入增长率为 96.59%,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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