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2-059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107.00 万股
2、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数:11 人
3、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03 元/股
4、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2 年 6 月 28 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1 年 5 月 1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5 月 13 日至 2021 年 5 月 22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员工提
出任何异议的情况。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第六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向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21 年 10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完
成了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实际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为 3,229.39 万份,激励对象为 331 名,行权价格为 9.49 元/股,期权简称:维信 JLC2,期权代码:037178。
6、202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实际授予登记
的限制性股票为 1,487.51 万股,激励对象为 151 名,首次授予价格为 4.75 元/股,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上市。
7、2022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向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取消授予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权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对上述股票期权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和预留授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对上述预留授予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8、2022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并于 2022 年 6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
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9、2022 年 6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关于注销 17 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638,800 份股票期权事项已办理完毕。
二、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2、预留授予日:2022 年 5 月 18 日
3、预留授予价格:3.03 元/股
4、预留授予数量:107.00 万股
5、预留授予人数:11 人
6、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预留限制性占本激励计划授出限 占本激励计划预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股) 制性股票总数比例 留授予日总股本
比例
周任重 财务总监 13.00 0.82% 0.01%
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 94.00 5.90% 0.07%
(10 人)
合计 107.00 6.71% 0.08%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7、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1 年 10 月 31 日(不含)后授予,则预留部分
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24 个月内的 5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36 个月内的 5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8、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若预留部分在 2021 年 10 月 31 日(不含)后授予,则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
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 1、以公司 2020 年主营业务收入为基准,公司 2022 年主营业务收入增
期 长率不低于 69.00%;
2、截至2022 年 12 月31 日,公司专利总申请量不少于 9,000件。
第二个解除限售 1、以公司 2020 年主营业务收入为基准,公司 2023 年主营业务收入增
期 长率不低于 119.70%;
2、截至2023 年 12 月31 日,公司专利总申请量不少于 10,000件。
注:1、上述“主营业务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2、上述“专利总申请量”指获得申请号的专利数量(含PCT 专利数量),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公布的数量为准。“PCT 专利”指根据《专利合作条约》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国际局提交的国际专利申请,专利申请人可以通过 PCT 途径递交国际专利申请,向多个国家申请专利。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绩效考核及文化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 A+、A、B+、B、C、
D 六个等级,个人文化考核结果分为 A、B、C 三个等级,分别对应考核系数如下表所示: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A+ A B+ B C D
绩效考核系数 1.0 0
个人文化考核结果 A B C
文化考核系数 1.0 0
个人解除限售系数(Y)=绩效考核系数×文化考核系数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数量×个人解除限售系数(Y)。激励对象按照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三、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与网站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授予登记完成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与公司在 2022
年 5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