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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信诺:关于取消授予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权益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9

维信诺:关于取消授予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权益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2-045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授予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剩余预留权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权益的议案》,根据公司对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预留分配原则,除公司已确定预留授予的部分外,公司决定取消授予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的1.33万份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及1.83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1 年 5 月 1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5 月 13 日至 2021 年 5 月 22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员工提
出任何异议的情况。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第六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向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21 年 10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完
成了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实际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为 3,229.39 万份,激励对象为 331 名,行权价格为9.49 元/股,期权简称:维信 JLC2,期权代码:037178。

  6、202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实际授予登记
的限制性股票为 1,487.51 万股,激励对象为 151 名,首次授予价格为 4.75 元/股,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上市。

  7、2022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向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取消授予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权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对上述股票期权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和预留授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对上述预留授予事项出具了独
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本次取消授予剩余预留权益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激励计划后的 12 个月内完成确定激励对象。根据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预留分配原则,除公司已确定预留授予的部分外,公司决定取消授予本激励计划剩余的1.33万份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及1.83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取消授予剩余预留权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取消授予剩余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不会影响公司股本结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根据公司对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分配原则,除公司已确定预留授予的部分外,公司决定取消授予本激励计划剩余的 1.33 万份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及 1.83 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取消授予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权益。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除公司已确定预留授予的部分外,公司取消授予 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权益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对本激励计划的预留分配原则。因此,同意公司取消授予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的 1.33 万份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及1.83 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预留权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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