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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87 深市 维信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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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信诺:关于江苏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公告日期:2021-05-29

维信诺:关于江苏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1-089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1]41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要求公司对《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收到《决定书》后,公司高度重视,立即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方进行了通报,针对有关问题召开专题会议,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就《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切实进行了整改,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开展专项整改的总体安排

    为了更好地落实江苏证监局下发的《决定书》的相关整改要求,公司迅速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整改工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各相关部门人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就《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自查,并逐项提出了整改计划。同时要求整改责任人针对《决定书》提出的有关问题,结合自查整改的落实情况,进一步明确后续安排和改进、完善措施,并由内审部门进行督促检查,做到切实提升公司内控治理水平,更好地保障公司合规经营、规范运作。


    (一)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存在缺陷

    1、你公司 2018 年 12 月 18 日开始向参股公司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提
供技术许可及咨询等服务,2019 年 6 月订立相关合同。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发生前,公司未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未及时披露相关交易。

    情况说明:2018 年,公司与合肥芯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肥兴融
投资有限公司、合肥合屏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合肥第 6 代柔性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生产线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约定各方合作在合肥市投资建设及生产经营第 6 代柔性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生产线项目,设计产能为 30K/月,项目选址在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运营主体为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维信诺”)。

    鉴于合肥维信诺成立时间较短,为顺利推进合肥第 6 代 AMOLED 面板生产线
项目,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及 2019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合肥维信诺签署《技术许可与咨询及管理服务合同》,为合肥维信诺提供
第 6 代 AMOLED 技术相关的知识产权支持、技术支持、IT 服务、管理服务和工程
建设咨询、设备采购咨询等技术服务,合肥维信诺按合同约定的条款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费。

    因合肥维信诺为国资控股公司,国资公司流程较为复杂且时间较长,自 2018
年底起公司一直处于与交易对方磋商阶段,且交易定价需要通过评估确定。根据合肥维信诺产线建设进度,公司为避免延误产线建设从而导致损失先行为其提供服务,存在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披露的滞后性。

    整改措施:针对上述事项,公司未能及时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深表歉意,后续公司将持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明确包含参股公司内的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程序,细化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流程、审议决策程序,制定相应责任与处罚条款,明确责任人,保证公司能够及时、准确、全面、完整的了解公司及下属公司的重大事项,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各业务部门和子公司重要管理人员的规范运作培训工作,强化责任主体的披露意识,提升上市公司合规意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出现,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整改责任部门:董事会

    整改时间:已完成,后续将持续规范。

    2、你公司 2019 年半年报、三季报未考虑上述交易联营企业之间未实现利
润的抵销,错报收入分别为 0.92 亿元、1.35 亿元,错报净利润分别为 0.92 亿
元、1.35 亿元。

    情况说明:公司于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和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分别确认与公
司联营企业合肥维信诺发生的技术许可及服务收入 5.07 亿元和 2.36 亿元,截止2019 年三季度,累计确认收入 7.43 亿元。

    因公司持有合肥维信诺 18.18%的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与
联营企业发生的顺流交易,应按持股比例对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进行抵销。因工作疏漏,在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公司对该顺流交易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部分未按照持股比例进行抵销处理,在 2019 年年度报告编制时已及时修正上述问题。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三季度报告更正后,未改变当期业绩正负性质,营业收入与归母净利润更正前后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更正前                          更正后

    科目

                2019 年半年报    2019 年三季报    2019 年半年报    2019 年三季报

  营业收入          111,556.76      188,374.36      102,335.82      174,865.69

  归母净利润          17,551.76      -6,031.62        8,330.83      -19,540.29

    整改措施:

    1.公司将持续不断完善和修订相应财务制度,在制度建立和完善的同时,持续加强财务队伍建设,增强财务人员对《企业会计准则》的学习和了解,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有效增加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合规意识,从源头保障会计核算的质量。

    2.公司通过强化信息披露的分级复核机制,确保定期报告披露质量;明确岗位相关职责,压实责任到人,以实现精细化核算;对非日常的账务处理,提前识别风险,并进行内部研讨,做到事前预警、事中控制、事后总结,提高非日常
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3.公司于 2021 年 5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重述的议案》,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重述的公告》,以及对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修正,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半年报及三季报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重述公告的专项说明》。

    整改责任部门:财务中心

    整改时间:已完成,后续将持续规范。

    (二)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份额披露不准确

    你公司 2019 年年报披露持有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 53.73%股权,但公
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披露的少数股东股权份额与计算少数股东权益依据的少数股东股权份额不一致,未披露产生比例差异的原因,未完整说明股权结构信息,信息披露不准确。

    情况说明:公司在 2019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依据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云谷固安”)章程中规定的各股东方出资比例,对云谷固安持股情况描述为直接持有 53.73%的股份。因公司持有廊坊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份额,该基金持有河北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份额,公司穿透后在合并层面间接持有固安云谷 22.10%的股份,因此公司通过直接与间接合计持有云谷固安权益的比例为 75.83%。

    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权益时严格按照相应会计准则进行处理,但在对上市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比例部分仅描述了直接持股的情况,未对间接持股情况进行描述。

    整改措施:

    1、公司通过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的有关规定,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规范运作意识,确保
信息披露质量。同时,为了应对会计准则和监管规则快速变化的形势,通过引入外部专业机构力量,对公司非日常业务事项给予更专业、更全面的指导,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2、公司从财务角度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联动协作,逐步改进沟通机制,定期通报新的业务进展情况,并与董事会办公室加强沟通、互动。

    3、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已明确披露直接与间接持有云谷固安权益的比例。

    整改责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财务中心

    整改时间:已完成,后续将持续规范披露。

    三、公司总结及持续整改计划

    此次江苏证监局对公司进行的详细、全面的检查,对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完善内控体系、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经过梳理和分析,公司深刻认识到了在公司治理、内部管理、财务核算、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公司将根据江苏证监局下发决定书的有关要求,积极开展整改工作,认真持续地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提升公司规范运作能力,加强会计基础,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

    公司将以本次现场检查为契机,深刻汲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财务核算,加强信息披露管理,推动合规建设常态化,有效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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