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0-089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维信诺 股票代码 002387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宇宙 丁文娟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辛 2 号迪阳大厦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辛 2 号迪阳大厦
606 单元 606 单元
电话 010-84059733 010-84059733
电子信箱 IR@visionox.com IR@visionox.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165,046,678.23 1,115,567,586.15 4.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2,491,254. 89 175,517,643.50 -47.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528,940,847.12 -322,107,070.48 -64.21%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22,116,432. 32 -385,302,055.15 16.4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76 0.1283 -47.31%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76 0.1283 -47.3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62% 1.17% -0.55%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减
总资产(元) 38,052,521,770.69 37,151,081,512.31 2.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5,064,993,736.48 14,972,502,481.59 0.62%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9,321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0
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西藏知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2.13% 439,401,197 299,401,197 质押 25,000,000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体资产 境内非国有法人 9.63% 131,730,538 0
经营有限公司
建信基金-工商银行-建信华 其他 4.93% 67,365,269 0
润信托兴晟 6 号资产管理计划
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国投
泰康信托金雕 681号单一资金信 其他 4.90% 67,055,269 0
托
农银汇理(上海)资产-农业银
行-华宝信托-投资【6】号集 其他 4.82% 65,868,263 0
合资金信托计划
光大保德信资管-光大银行-
光大保德信耀财富富增 9号专项 其他 4.82% 65,868,263 0
资产管理计划
汇安基金-中信银行-汇安基 其他 4.41% 60,287,562 0
金-信睿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金鹰基金-中信银行-华宝信
托-华宝-中信 1号单一资金信 其他 4.38% 59,880,239 0
托
国寿安保基金-交通银行-国
寿安保-民生信托定增 7号资产 其他 3.14% 42,885,339 0
管理计划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2.16% 29,542,682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未知悉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情形。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股东西藏知合通过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64,500,000 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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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提升产线运营水平,昆山5.5代线,固安 6代线良率爬坡顺利,实现国内头部智 能手机品牌客户导入并完成量产交付,并持续供货多家一线品牌客户;技术创新多点开花,首发全球首款量产应用级别屏下摄像头解决方案,实现360°弯折 、144H z超高刷新率、H iAA、Oncell触控、COP等创新技术开发并协同终端客户开发上市应用,大幅渗透柔性穿戴和游戏手机等细分智能终端市场,扩大差异化竞争优势。在产线运营提升和技术创新优势牵引下,产品端收入提升显著,实现同比增长36.56%;产线建设方面,合肥第6代柔性AMOLED生产线建设持续推进,报告期开始搬入主设备;广州增城模组线于4月进行厂房筏板举行浇筑,产能将进一步扩充。此外,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预算管理、成本管控,提升精益化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6,504.67万元,同比上升4.44%,公司业绩在新冠病毒疫情爆发的影响下仍保持稳定。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 》(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 “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公司根据财政部新收入准则修订通知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修订,经第四届董 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
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