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审议 2021 年度增加与嘉兴市诚诚橡胶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是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进行审议,履行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公司上述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按市场原则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增加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王红雯、袁坚刚、李鸿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