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加
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拟于2021年9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所预计增加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该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事项的相关议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 孙 楠 刘剑文 邓 岩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