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24-46 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24 日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24 日 15: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 年 6 月 2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东湖开发区武大园三路八号国创办公楼二楼4 号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24 年 6 月 18 日;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高攀文;
(7)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8 人,共计代表股份261,599,0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5487%。其中: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 人,代表股份 261,397,591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5267%;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01,415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220%。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林迪、余彦霖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1,462,0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7%;反对 136,9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9836%;
反对 136,9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01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林迪、余彦霖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