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24-43 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 日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41 号),独立董事张志宏先生申请辞去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相关职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梅祖伟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若梅祖伟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获股东大会选举当选,其将同时担任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梅祖伟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梅祖伟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六月八日
附件:梅祖伟先生简历
梅祖伟先生,1971 年 3 月生,中国国籍,注册会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曾任宁波北仑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现任宁波东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梅祖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梅祖伟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