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23-52 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15 日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15 日 14: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3 年 8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1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东湖开发区武大科技园武大园三路八号国创集团办公楼二楼四号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23 年 8 月 8 日;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吕华生先生;
(7)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4 人,共计代表股份
230,173,6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1192%。其中: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 人,代表股份 221,897,791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216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8,275,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9032%。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余彦霖、熊文涛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包含六个子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 选举高攀文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221,89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1,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
表决结果:高攀文女士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吕华生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221,899,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1,4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5%。
表决结果:吕华生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高庆寿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221,899,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1,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3%。
表决结果:高庆寿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221,903,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0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5,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7%。
表决结果:郝立群女士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钱静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221,900,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0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2,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4%。
表决结果:钱静女士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彭雅超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221,901,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0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3,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5%。
表决结果:彭雅超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包含三个子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 选举张志宏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221,910,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0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12,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6%。
表决结果:张志宏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沈强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221,910,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0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12,3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0%。
表决结果:沈强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彭海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221,910,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0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12,3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2%。
表决结果:彭海炎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包含两个子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 举何斌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221,898,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0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
表决结果:何斌先生当选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2 选举张晶晶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221,898,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0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
表决结果:张晶晶女士当选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058,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1%;反对11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7%;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058,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1%;反对11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7%;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058,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1%;反对11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7%;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余彦霖、熊文涛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