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6 日以邮
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4 月 16 日下午 5:00 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中关村软件园 27 号院千方大厦 B 座 5 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
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夏曙东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第四节。
因公司 2023 年度内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任期届满离任独立董事黄峰、陈
荣根、杨栋锐,新任独立董事史薇、慕丽娜、王新英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 2023 年度述职报告,新任独立董事将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4、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4)第 110A011561 号),公司 2023 年度主要经营指标情况如下:营业收入 7,793,720,542.19 元,比上年增长 11.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42,401,012.75 元,比上年增长 212.39%;资产总额19,710,877,296.73 元,比上年增长 1.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2,525,139,711.13 元,比上年增长 4.25%。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4)第 110A011561 号),报告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的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4)第110A011553号),报告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7、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周转的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北京千方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北京北大千方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千方捷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北京千方城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甘肃紫光智能交通与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北京远航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拟于 2024 年度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具体借款时间、金额和用途将按照公司及上述下属子公司的实际需要进行确定,并提请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
8、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有利于其筹措资金,保证其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资产优良,偿债能力较强,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担保风险比较小。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9、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1 与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夏曙东、夏曙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2 与阿里巴巴集团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吴司韵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持续督导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4)第110A007773 号),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标的盘天(厦门)智能交通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业
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补偿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北京盘天新技术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公司于 2021 年以现金的方式并使用募集资金收购了盘天(厦门)智能交通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盘天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盘天”)原股东持有的 51%的股权。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厦门盘天合并层面的 2023 年度
归母净利润 3,858.42 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 3,052.57 万元,截至 2023 年末,累计
业绩金额为 23,520.00 万元,实际完成的金额为 16,206.11 万元,较业绩承诺金额
少 7,313.89 万元。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业务合同的累计回款
率 82.13%,较承诺回款率 89.40%少 7.27%。针对上述业绩完成情况,根据《收购协议》,交易对方核心股东张英杰等 10 名股东将合计以现金方式补偿公司 7,978.34
万元。由于公司尚未支付 2021 年至 2023 年相应的股转价款合计 4,255.10 万元,
抵扣后,交易对方核心股东张英杰等 10 名股东需向公司支付补偿款合计 3,723.24万元,具体每位股东的支付金额按照《收购协议》执行,公司督促其以现金完成补偿。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易对手方对公司置入资产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致同专字(2024)第 110A007775 号),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1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
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