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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方科技: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7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9

债券代码:112622              债券简称:17千方01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16日(周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5日至5月1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下午

15:00至2018年5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院千方大厦B座1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夏曙东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公司股份708,651,1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2860%。

    (2)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为4人,代表公司股份111,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

     合计参加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6人,代表公司股份708,763,0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2936%,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10人,代表公司股份129,859,9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本总额8.848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708,763,0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9,859,9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2. 审议通过《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708,763,0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9,859,9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3. 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708,763,0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9,859,9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4. 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708,763,0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9,859,9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 审议通过《2018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708,763,0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9,859,9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6. 审议通过《2018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708,755,8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

反对票7,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9,852,7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5%;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

    7. 审议通过《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夏曙东、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中智汇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夏曙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147,642,04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持股5%以下的非关联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9,859,998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708,763,0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9,859,9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9.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708,763,0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9,859,9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708,763,0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9,859,9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708,763,0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9,859,9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