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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药业: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07

亚太药业: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24-006
债券代码:128062    债券简称:亚药转债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药业”或“公司”)
于 2024 年 2 月 6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富邦集团”)的通知,富邦集团于 2024 年 2 月 6 日以
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4,465,400股,增持金额13,301,099.01元,占公司总股本的0.73%。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提振投资者信心,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同时进一步巩固控股股东地位,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富邦集团拟
自 2024 年 2 月 6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
元(含 2024 年 2 月 6 日增持金额),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增持主体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增持实施前,控股股东富邦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汉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亚太药业 96,675,566 股股份,占亚太药业总股本的 15.8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富邦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汉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亚太药业 101,140,966 股股份,占亚太药业总股本的 16.60%。


    3、控股股东富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公告前 12 个月内未
披露过增持计划,在本次公告前 1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本次增持情况

    2024 年 2 月 6 日,控股股东富邦集团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4,465,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3%,增持金额 13,301,099.01 元。

    三、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提振投资者信心,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同时进一步巩固控股股东地位,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2、增持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增持金额

    本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 2024 年 2 月 6 日增
持金额)。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时,富邦集团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5、拟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 2024 年 2 月 6 日起 6 个月内,在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实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6、拟增持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7、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8、增持主体承诺

    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期间以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在上述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增持亚太药业股份及增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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