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24-009
债券代码:128062 债券简称:亚药转债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药业”或“公司”)
于 2024 年 2 月 7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富邦集团”)的通知,富邦集团于 2024 年 2 月 6 日至
2024 年 2 月 7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
增持公司股份 10,1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7%,现将本次增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控股股东富邦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汉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贵投资”)合计持有亚太药业 96,675,566 股股份,占亚太药业总股本的 15.8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富邦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汉贵投资合计持有亚太药业106,845,566 股股份,占亚太药业总股本的 17.54%。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富邦集团拟自 2024 年 2 月 6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
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2 月 7 日公司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刊载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4 年 2 月 7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富邦集团的通知,富邦集
团于 2024 年 2 月 6 日至 2024 年 2 月 7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0,1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7%,累计增持超过 1%,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长春路 2 号 4、5 楼
权益变动时间 2024 年 2 月 6 日-2024 年 2 月 7 日
股票简称 亚太药业 股票代码 002370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股数(股) 增持比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0,170,000 1.67
合 计 10,170,000 1.67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来源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富邦集团 77,150,000 12.66 87,320,000 14.33
汉贵投资 19,525,566 3.21 19,525,566 3.21
合计持有股份 96,675,566 15.87 106,845,566 17.54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2 月 7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露 媒 体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公司控股
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 是□否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
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是□否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 是□ 否□不适用
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 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 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司股份。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增持主体富邦集团承诺在增持期间以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持续
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