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21-046
债券代码:128062 债券简称:亚药转债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太药业”)控股股东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集团”)及其子公司绍兴柯桥亚太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房地产”)、绍兴柯桥中国轻纺城港越路纺织品市场有限公司、陈尧根、钟婉珍因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8日10时至2021年3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亚太房地产”持有的公司2,000,000股、4,162,000股股份进行公开拍卖, “亚太房地产”持有的公司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4,162,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78%)已于2021年3月9日被百川瑞吉(北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竞拍成功,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2月6日、2021年3月1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现将本次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司法拍卖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浙06执21号之二]、《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浙06执21号之三],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1、《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浙06执21号之二]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浙06执21号之一执行裁定书,于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3月9日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绍兴柯桥亚太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的“亚太药业”2,000,000股股票(证券代码:002370),2021年3月9日百川瑞吉(北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6,740,000元最高价竞得,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1)绍兴柯桥亚太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的“亚太药业”2,000,000股股票(证券代码:002370)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百川瑞吉(北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之日起归百川瑞吉(北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2)买受人百川瑞吉(北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财产管理机构办理相关权利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2、《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浙06执21号之三]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浙06执21号之一执行裁定书,于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3月9日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绍兴柯桥亚太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的“亚太药业”4,162,000股股票(证券代码:002370),2021年3月9日百川瑞吉(北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13,878,460元最高价竞得,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1)绍兴柯桥亚太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的“亚太药业”4,162,000股股票(证券代码:002370)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百川瑞吉(北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之日起归百川瑞吉(北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2)买受人百川瑞吉(北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财产管理机构办理相关权利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其他情况说及风险提示
1、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拍卖事项尚需办理股权过户手续。若竞买人后续完成股权过户,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股份数量将减少,本次拍卖暂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将持续关注该拍卖事项的后续进展及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化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