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9
债券代码:128062 债券简称:亚药转债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太药业”)
近日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
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集
团”)及其子公司绍兴柯桥亚太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房
地产”)、陈尧根、钟婉珍因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4月
12日10时至2021年4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绍兴市中
级 人 民 法 院 淘 宝 网 司 法 拍 卖 网 络 平 台 上 ( 网 址 :
http://sf.taobao.com,户名: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
开拍卖,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拍卖的基本情况
1、本次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占其 占公
股东 股股东或 本次涉及 所持 司总 拍卖起始 拍卖截止 拍
名称 第一大股 股份数量 股份 股本 日 日 拍卖人 卖
东及其一 (股) 比例 比例 原
致行动人 因
亚太集 是 9,500,000 9.13% 1.77% 2021 年 4 月 2021 年 4 月 浙江省绍兴市 司法
团 12 日 10 时 13 日 10 时 中级人民法院 诉讼
亚太集 是 6,500,000 6.24% 1.21% 2021 年 4 月 2021 年 4 月 浙江省绍兴市 司法
团 12 日 10 时 13 日 10 时 中级人民法院 诉讼
合计 - 16,000,000 15.37% 2.98% - - - -
司法拍卖的具体内容详见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示的相
关信息。
2、股东股份累计被拍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亚太集团及其子公司亚太房地
产、实际控制人陈尧根及其配偶钟婉珍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177,004,1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99%,其累计被质押、冻结本公
司股份177,004,1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99%,其中累计质押本公
司股份152,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44%,累计被司法冻结本
公司股份177,004,1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99%,轮候冻结
130,242,1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27%。除上述即将被司法拍卖的
1,600万股外,控股股东亚太集团持有的亚太药业400万股股票、亚太
房地产持有的亚太药业1,600万股股票分别于2020年11月24日、2021
年1月21日被陈浩竞拍成功,并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
2020年12月3日、2021年1月27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
股份被司法变卖完成过户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
股份被司法变卖完成过户的公告》;亚太房地产持有的亚太药业
4,162,000股、2,000,000股股票已于2021年3月9日被竞拍成功,具体
内容详见2021年3月1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
人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亚太集团持有的亚太药业1,100
万股股票、亚太房地产持有的亚太药业1,600万股股票将于2021年3
月7日10时起至2021年5月5日10时止(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浙江
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2月2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变卖的提示性公告》;陈尧根持有的亚太药业2,500万股股票、钟婉珍持有的亚太药业1,400万股股票将于2021年3月11日10时起至2021年5月10日10时止(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变卖的提示性公告》。
二、其他风险提示
1、公司与亚太集团为不同主体,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本次股份被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拍卖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2、本次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股东结构发生变化,导致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变动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