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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67 深市 康力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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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力电梯: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日期:2021-11-06

康力电梯: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2156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基本判断,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综合考虑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表现、在手现金的有效利用,回购与分红双翼并举,在股价较低的时候适时采用回购维护股东利益及公司市场形象。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者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用于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应予以注销。

    2、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
人民币 6,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2 元/股(含)的条件下,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为 500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6268%;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为250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3134%。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

    3、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4、本次回购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6、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 回购期间尚无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 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 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公司董事会 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 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放弃认购等 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可能存在因债 券持有人放弃转股等原因,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转股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 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 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关于上市公司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公 司于2021年11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现将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公司基于对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基本判断,为增强投资 者对公司的信心,综合考虑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表现、在手现金的有效利用,回购
与分红双翼并举,在股价较低的时候适时采用回购维护股东利益及公司市场形象。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者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本次回购的股份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暨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如公司未能按上述用途实施,则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 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
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根据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资金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 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 36 个月内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

    3、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实施完成 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

    4、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6,000 万
 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12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约为 5,000,000 股,
 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6268%;按回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 3,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12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约为 2,500,000 股,约占 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313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 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 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 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管理层将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实施期 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不得在下述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 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七、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假设按本次回购金额上限 6,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2 元/股,且本次
回购全部实施完毕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5,000,000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6268%。假设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全部锁定,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73,578,579    34.30    278,578,579      34.9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24,074,108    65.70    519,074,108      65.08

三、总股本                  797,652,687    100.00    797,652,687    100.00

    2、假设按本次回购金额下限 3,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2 元/股,且本次
回购全部实施完毕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2,500,000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134%。假设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全部锁定,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73,578,579    34.30    276,078,579      34.6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24,074,108    65.70    521,574,108      65.39

三、总股本                  797,652,687    100.00    797,652,687    100.00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 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 685,735.70 万元,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314,366.33 万元,流动资产为 500,713.58 万元,货币资
 金为 102,365.34 万元。假设此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6,000 万元全部使用完毕,
 按 2021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数据测算,本次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 0.8750%,
 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1.9086%。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
 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3,000 万元且不超过 6,000 万元,
 不会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 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会影 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本次回购反映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肯定,同时本次回购的股份拟 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者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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