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2145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 日在《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28)(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公司董事张利春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501%。该减持计划自上述《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
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截至 2021 年 9 月 22
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经过半,张利春先生尚未减持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22 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经过半,张利春先生尚未减持
公司股份。
2、股东目前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600,000 0.2006%
张利春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00,000 0.0501%
有限售条件股份(高管锁定股) 1,200,000 0.1504%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张利春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基本面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4、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5、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