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2065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2020年6月3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5月16日、2020年6月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公司于2018年11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于2018年12月3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于2018年12月8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截至2019年6月3日,公司回购期限已届满。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5,239,231股,约占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的0.66%,成交总金额为29,691,098.22元。
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期回购股份”)。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于回购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
份7,851,400股,占目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即797,652,687股)的比例约为
0.98%;回购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8.0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6.96元/股;
回购的总成交金额为人民币57,943,541.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股份回购进
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61)。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两次股份回购方案累计回购股份13,090,631股,约
占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的1.64%,两次合并成交总额87,634,639.22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用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股份为1,350,000股,
均来自本期回购股份。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过户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904.50万元,资金来源为参加对象的
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公司
向参与员工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员工实际认购份
额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不存在差异。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员工认购股
份明细如下:
认购股数 认购金额
序号 持有人 职务 (万元) 认购比例(%)
(万股)
1 沈舟群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 15.00 100.50 11.11%
务总监(分管财务中心)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2 张利春 技术中心主任(分管技术 15.00 100.50 11.11%
中心、科技创新)
3 朱瑞华 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国际 15.00 100.50 11.11%
业务中心、市场传媒中心)
公司副总经理
4 秦成松 (分管营销中心(含工 30.00 201.00 22.22%
程))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5 吴贤 书(分管董事会办公室、 15.00 100.50 11.11%
证券事务、战略投资部)
6 陈振华 公司信息管理中心总经理 15.00 100.50 11.11%
7 朱玲花 公司监事、审计部总监、 15.00 100.50 11.11%
内审负责人
8 崔清华 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15.00 100.50 11.11%
文化及公共关系部总监
合计 135.00 904.50 100.00%
2020年7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公司股票1,350,000股已于2020年7月3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占公司总股本的0.17%。
根据《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不超过48个月,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均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锁定期满后依据考核结果分三期解锁,解锁比例分别为:30%、30%、40%。
三、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的认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沈舟群、张利春、朱瑞华、秦成松、吴贤、朱玲花、崔清华作为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构成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存续的员工持股计划之间不构成关联关系。
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存续的员工持股计划之间不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持有人会议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利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本次持股计划持有人持有的份额相对分散,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和管理委员会审议与其相关事项时将回避表决,任意单一持有人均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3、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监事会审议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董事、监事均将回避表决。同时,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放弃因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表决权。
四、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本员工持股计划于2020年7月完成全部标的股票的过户135.00万股,锁定期满,本员工持股计划按照前款约定的比例出售所持标的股票,公司应确认总费用预计为197.10万元,该费用由公司在锁定期内,按每次解锁比例分摊,计入相关费用和资本公积,则2020年至2023年本员工持股计划费用摊销情况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总费用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197.10 67.07 80.48 38.60 10.95
注: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