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1862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2018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0,542,541.58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的累计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合并报表 母公司报表
期初经审计未分配利润 1,543,780,001.28 1,082,971,202.68
加:本期净利润(未审计,合并报表为 40,542,541.58 36,925,762.37
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减:本期利润分配 119,647,903.05 119,647,903.05
期末未分配利润(未审计) 1,464,674,639.81 1,000,249,062.00
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基于充分考虑股东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积极回报股东,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资产规模及盈余情况,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797,652,6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78,591,612.20元。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
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的金额达到本期利润分配总额的100%,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第五条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的相关规定,其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现金流规划,满足分红条件和最低分红比例的规定,符合分红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三、其他说明
1、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账面余额为26,551.01万元(不含保证金),理财产品余额为150,500.00万元;如剔除募集资金存款及理财,公司自有货币资金账面余额为12,582.89万元(不含保证金),自有资金理财产品余额为101,500.00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34.22%,母子公司有息负债均为0,资产负债率较低。公司决定在保证持续和健康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加大对投资者回报,吸引长期投资者关注公司价值。
2、本次分红预案实施后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部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禁止内部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