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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66 深市 *ST海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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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海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10

*ST海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ST 海核      公告编号:2022-099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拟变更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2022 年 11 月 29 日,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台海核电”)收到了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莱山区法院”或“法院”)送达的(2022)鲁 0613 破 3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台海核电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本次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公司控股股东可能变更为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发集团”),实际控制人可能变更为青岛西海岸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收到重整投资人融发集团提交的《青岛军民融合发
展集团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2022 年 8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
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及《关于公司重整被法院指定管理人并启动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指定本案由莱山区法院审理,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

  2022 年 11 月 25 日,公司管理人及公司与融发集团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
另根据公司已披露的重整计划,公司将以现有总股本 867,057,350 股为基数,按
每 10 股转增 14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 1,213,880,290 股
股票,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867,057,350 股增至 2,080,937,640 股(最终转增的
准确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前述转增的 1,213,880,290 股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在管理人的监督下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分配和处置,其中 920,956,586 股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其中,融发集团作为产业投资人拟受让公司 561,853,163 股转增股票,占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的 27%。在重整完成后公司控制权可能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可能变更为融发集团,实际控制人可能变更为青岛西海岸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
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6)。

  2022 年 11 月 28 日,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台海玛努尔核电设
备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同日,公司向莱
山区法院提交提请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报告。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披露的《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及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8/090)

  2022 年 11 月 29 日,公司收到了莱山区法院送达的(2022)鲁 0613 破 3 号
《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台海核电重整程序。具体详见公司
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93)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融发集团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融发集团    -            -            561,853,163  2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规定,融发集团承诺自取得转增股票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可能变更为融发集团,实际控制人可能变更为青岛西海岸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执行或不能执行重整计划,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公司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9.4.17 条第(六)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因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2 年 5 月 6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3、公司因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中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且公司自 2019 年度至今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均为负值,触及《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项的
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2 年 5 月 6 日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
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4、根据《上市规则》第 9.3.11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 9.3.7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 2022 年度出现前述六个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
事项的进展。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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