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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核电:关于控股股东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台海核电:关于控股股东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台海核电      公告编号:2020-018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本公司控股股东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海集团”)的书面通知,台海集团决定终止继续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进一步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2)。公司控股股东台海集团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拟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8年5月30日起十二个月内。(注:在增持期间内,如存在敏感期、窗口期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能增持的期间,则增持期间顺延)。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规模: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前提下,择机增持公司股票,承诺本次增持规模至少为人民币 2 亿元,
期限不超过一年。自 2018 年 5 月 30 日起 12 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增持本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之后由于经济环境、融资环境等客观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台海集团的股权结构也发生变化,经台海集团审慎研究,决定延期履行增持计划,延期至 2020年 5 月 30 日,其他承诺不变。

  公司于2019年5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延期实施增持计划的议案》,并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延期实施增持计划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4 日召开了 2018 年年

度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此议案,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5 日披露了《2018 年年度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9-018)。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1.增持人:公司控股股东台海集团。

  2.本次增持情况:

          增持              增持均价  增持数量  占公司总

 增持股东  方式  增持时间  (元/股)  (股)    股本比例  交易金额(元)
                                                      (%)

                  2018-5-30  16.8008    595,200    0.0686    9,999,818.71
 烟台市

 台海集团  竞价  2018-6-13  16.5255    595,700    0.0687    9,844,247.60
          交易

 有限公司

                  2018-6-14  16.2043    300,000    0.0346    4,861,293.00

                合计                  1,490,900  0.1719    24,705,359.31

  截至本公告日,台海集团累计增持公司股票 1,490,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719%;累计增持金额 24,705,359.31元,占承诺增持计划总额的 12.3527%。
    三、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原因

  自披露上述进一步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及实施增持进展后,台海集团积极筹措资金增持公司股票,但由于经济环境、融资环境等客观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台海集团的股权结构也发生变化,导致完成本次增持计划遇到困难,加之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台海集团未来完成本次增持计划的不确定性增大,经台海集团审慎研究,决定终止履行未实施部分的增持计划。

  台海集团已深刻认识到未能完成上述增持承诺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四、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
王雪欣先生、王雪桂先生、赵博鸿先生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控股股东终止实施增持计划事项的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控股股东终止实施增持计划事项的原因符合其实际情况,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我们同意控股股东终止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并同意将该事项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控股股东终止实施增持计划事项的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控股股东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原因符合其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该事项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关于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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