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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甫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201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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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青神县黑龙镇)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 号合景国际大厦A 幢)1-1-2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3,350 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15.00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0 年3 月2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13,35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

    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

    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罗志中,自然人股东朱学前、熊

    云生、周正宏、杜家乐、舒向东等5 人承诺: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公开发行前

    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2)法人股

    东青神尚贤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青神长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青

    神岷江制冷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青神康海劳动服务有限公司、青神建

    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2 名自然人股东孟力、吴晓承诺:自发行人股

    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公开发行

    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3)同

    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罗志中、朱学前、熊云

    生、周正宏、杜家乐、舒向东、孟力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

    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

    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

    量占本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相关股东将授

    权公司董事会于证券交易所办理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

    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保荐人(主承销商):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0 年2 月1 日1-1-3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1-1-4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罗志中,自然人股东朱学前、熊云生、周

    正宏、杜家乐、舒向东等5 人承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

    有的股份。法人股东青神尚贤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青神长和投资咨询有限公

    司、青神岷江制冷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青神康海劳动服务有限公司、青神建川物

    业管理有限公司和2 名自然人股东孟力、吴晓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

    罗志中、朱学前、熊云生、周正宏、杜家乐、舒向东、孟力承诺:除前述锁定期

    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

    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的本公司

    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相关股东将授权公司董事会于证券交易所办理股份

    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二、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XYZH/2009CDA7062 号

    审计报告,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为93,635,434.88 元。

    经本公司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的滚存未分配

    利润93,635,434.88 元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

    三、请投资者仔细阅读“风险因素”章节全文,并特别关注下列风险:

    1、制冷压缩机行业景气度变化导致的风险

    公司产品所处的国内制冷压缩机行业,自2003年起,受冰箱、冷柜等下游产

    品因国内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国内居民消费升级、国际冰箱、冷柜、饮水机等产

    品生产能力向国内转移等因素影响,导致市场需求明显加速,冰箱、冷柜、饮水

    机等家电产品的需求量和产销量持续、快速增长;相应地,制冷压缩机也呈现出

    了前所未有的高速增长,中国制冷压缩机行业正处于历史最好的发展时期。受国

    际冰箱、冷柜、饮水机等产品生产能力向国内的进一步转移、国内家电下乡政策1-1-5

    的不断深化及推广、环保及能效标准提高导致的替代性需求等有利因素的影响,

    预计未来五年内,国内制冷压缩机行业仍将处于较快的增长期。

    报告期内,由于受到2008年下半年全球金融危机的突发性影响,国内制冷压

    缩机行业经历了2006年至2008年5月的高速发展期、2008年5月至2008年12月受金

    融危机影响所导致的特殊变化阶段、2008年12月至2009年6月的快速回暖期的“高

    -低-高”V形发展过程。制冷压缩机行业的这种自身内在的快速发展动力和全球

    2008年金融危机大幅影响实体经济的综合作用,导致报告期内包括本公司在内的

    国内制冷压缩机生产企业均经历了波段式的发展过程,本公司经营业绩受行业景

    气度影响较大,而行业景气度与国内及全球经济发展态势亦密切相关,因此,虽

    然国内制冷压缩机行业仍处于较为有利的发展阶段,但不排除未来仍存在因国内

    及全球经济发展波动或行业自身景气度变化所导致的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2、税收政策变化风险

    (1)所得税政策变化导致的风险

    公司自2007 年起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15%的所得税优惠政策。西部大开发

    税收优惠政策将持续到2010 年。公司目前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国家第三

    批创新型示范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28 条、国家税务

    总局国税函【2008】985 号和国税发【2008】111 号文件有关规定,即使西部大

    开发优惠政策到期,公司仍能持续享受15%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增值税政策变化导致的风险

    根据财政部财税【2006】166 号文,公司自2006 年起享受增值税超基数部

    分按60%返还的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退税部分不缴纳企业所得税,按国

    家规定由“资本公积”改计入“补贴收入”。本公司2006 年增值税退税金额为

    656.67 万元。由于收到时间为2007 年,故增加2007 年的补贴收入656.67 万元。

    本公司2007 年增值税退税金额为937.13 万元,2008 年增值税退税金额为

    1,476.83 万元。2008 年度收到1,420.24 万元,增加2008 年度的补贴收入

    1,420.24 万元,2009 年收到993.72 万元,增加2009 年的补贴收入993.72 万元。

    三线企业退税政策出台以来,在国家“九五”、“十五”期间继续沿用,财政1-1-6

    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线企业增值税先征后返退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

    166 号)规定的优惠政策截止日为2008 年12 月31 日止。

    报告期内,增值税退税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享受的税收优惠

    年度 当期净利润

    增值税

    占当期净利润

    的比重

    扣除增值税退税后

    的净利润

    2007 55,281,440.85 6,566,698.12 11.88% 48,714,742.73

    2008 55,178,365.32 14,202,433.73 25.74% 40,975,931.59

    2009 75,051,215.10 9,937,156.87 13.24% 65,114,058.23

    公司通常在次年上半年收到上年的增值税退税金额,财务上表现为次年的补

    贴收入。尽管该政策已于2008 年到期,公司2009 年仍收到2008 年延续应享受

    的993.72 万元退税,占全年净利润的比重为13.24%,除2008 年受金融危机影

    响外,报告期内增值税退税对公司净利润的贡献较小。

    (3)增值税、所得税优惠合计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报告期内税收优惠占发行人净利润的比例如下(2007 年所得税率按33%测

    算,2008 年、2009 年所得税率按25%测算):

    单位:元

    享受的税收优惠

    年度 当期净利润

    增值税 所得税 小计

    占当期净利

    润的比重

    2007 55,281,440.85 6,566,698.12 10,316,063.17 16,882,761.29 30.54%

    2008 55,178,365.32 14,202,433.73 4,820,697.83 19,023,131.56 34.48%

    2009 75,051,215.10 9,937,156.87 7,660,477.44 17,597,634.31 23.45%

    2007 年、2008 年、2009 年,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30.50%、34.48%、23.45%,税收优惠对公司经营业绩有较大影响。

    公司目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