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1-37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2021 年 6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及其董事候选人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 3 名,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提名陈勇先生、洪仁贵先生、丁红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赵纯祥先生、张冰先生、韩建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中,赵纯祥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张冰先生、韩建涛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
上述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换届选举的提名程序、表决程序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其中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 3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六月四日
附件: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 勇先生:1959 年 1 月出生,硕士学历,民盟潜江支委成员。曾先后任湖
北摩托车厂厂长秘书及办公室副主任、黄州市医药化工厂常务副厂长,于 1995年 11 月创建黄冈永安药业有限公司,2001 年在潜江市泽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主要发起人成立潜江永安药业有限公司。现担任黄冈永安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及黄冈永安日用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长及子公司永安康健药业(武汉)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武汉雅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湖北凌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潜江齐安氢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北安莱斯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双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陈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3,468,000 股,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陈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洪仁贵先生:1983 年 2 月 18 日出生,大专学历。曾任中粮生化(安徽)
有限公司车间主任、分厂厂长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牛磺酸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及齐安氢能源董事、总经理。
洪仁贵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0,000 股,并于 2020 年参与了公司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洪仁贵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丁红莉女士:1966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MBA硕士学位。曾先后任武汉第四冷冻厂技术科长、美登高武汉食品有限公司(中美合资企业)品控部主管、康地华美武汉饲料有限公司(美国独资企业)质量部长、武汉旭东食品有限公司(大型民营企业)总经理助理、黄冈永安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担任盈美加科技(武汉)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及子公司永安康健药业(武汉)有限公司总经理,控股子公司美深(武汉)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丁红莉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37,500 股,并于 2020 年参与了公司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丁红莉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纯祥先生:1978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
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职业会员),中国会计学会会员,澳大利亚 Curtin 大学、台湾政治大学访问学者。主要研究管理者激励、成本管理、宏观经济政策与企业财务行为等问题,主持或主研《湖北省国有企业创新导向激励问题研究》、《后薪酬管制时代国企管理者隐性激励问题
研究》等国家级、省厅级以及各类企业委托课题等。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中国成本研究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纯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赵纯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张冰先生,1960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毕业于北京体育大学运动生理学专业,博士学历,清华大学体育部教授、博士生导师,美国印第安纳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高级访问学者,主要研究全生命周期的智慧健康管理及高水平体育代表队医务监督、机能检测评定、功能训练、运动损
伤治疗与康复。在 SCI 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 40 余篇,专著译著教材 12 部,专利
9 项。曾任教于西北师范大学体育系,现任清华大学体育与健康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海淀区政协委员。
张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张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韩建涛先生:1974 年 5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复旦大
学无机化学专业,博士学历,长期从事储能与动力锂离子电池领域研究,完成国
家级科研项目 4 项,科技部 863 重点项目 1 项,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1 项,美国
发明专利 1 项,中国发明专利 80 项,国际著名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60 余篇。
师从于 2019 年诺贝尔奖获得者、美国工程院院士、国际“锂离子电池之父”美国得州大学 Goodenough 教授,致力于新型高能量密度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研发;曾就职于美国著名 Los Alamos 国家实验室,从事新型锂离子固态电解质材料制备及全固态锂离子电池研制;曾就职于美国麻省理工学院(MIT)创立的Pellion Technologies 公司,从事第一代低成本、高能量密度镁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研发工作。现任华中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导。
韩建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韩建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