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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65 深市 永安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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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药业: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9

证券代码: 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 2018-36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
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董事、 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吴玉熙、吴国森、方锡权、王志华、董世豪、吴晓波、骆百能、
梅松林、洪仁贵先生及丁红莉、戴享珍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
知函》, 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的六个月内,以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274,8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3%。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持股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称 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持股数量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
吴玉熙 董事、总经理
600,000 0.20%
丁红莉 董事、副总经理
450,000 0.15%
吴国森 监事会主席 877,922 0.30%
方锡权 副总经理
375,000 0.13%
王志华 副总经理
375,000 0.13%
董世豪 副总经理 1,086,534 0.37%
吴晓波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书 375,000 0.13%
骆百能 高级管理人员
240,000 0.13%
梅松林 高级管理人员
240,000 0.08%
戴享珍 高级管理人员
240,000 0.08%
洪仁贵 高级管理人员
240,000 0.08%
合计 -
5,099,456 1.7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于 2017 年因获得公司授予的股权激励股份而进行
了资金融资,本此减持主要是融资还款需要; 监事本次减持主要是自身资金安排
需要。
2、 股份来源
( 1)吴玉熙、方锡权、王志华、、吴晓波、骆百能、梅松林、洪仁贵先生及
丁红莉、戴享珍女士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股权激励股份;
( 2) 吴国森、董世豪先生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
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公司股权激励股份。
注:公司股权激励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含因公
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 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
数量(股)
拟减持股份占其持
有公司股份的比例
拟减持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
吴玉熙
150,000 25% 0.05%
丁红莉
112,500 25% 0.04%
吴国森 219,480 25% 0.07%
方锡权
93,750 25% 0.03%
王志华
93,750 25% 0.03%
董世豪
271,634 25% 0.09%
吴晓波
93,750 25% 0.03%
骆百能
60,000 25% 0.02%
梅松林
60,000 25% 0.02%
戴享珍
60,000 25% 0.02%
洪仁贵
60,000 25% 0.02%
合 计
1,274,864 25% 0.43%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
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不得
减持)。
6、减持价格: 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 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吴玉熙、吴国森、方锡权、王志华、董世豪、吴晓波、
骆百能、梅松林、洪仁贵先生及丁红莉、戴享珍女士不存在与拟减持公司股份相
关仍在履行中的承诺和保证,其减持上述股份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四、 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
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 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 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
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吴玉熙、吴国森、方锡权、王志华、董世豪、吴
晓波、骆百能、梅松林、洪仁贵先生及丁红莉、戴享珍女士将严格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吴玉熙、吴国森、方锡权、王志华、董世豪、吴晓波、骆百能、梅松林、洪
仁贵先生及丁红莉、戴享珍女士签署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