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3-65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2,000股,占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0.0441%。
2、本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09元/股,于2013
年12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股票的注销
事项。
一、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1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杭州中
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并向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拟以8.33元/股
的授予价格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等57人授予共计
3,300,000股限制性股票。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修订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于2011
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杭州中恒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201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该修订稿已经中国证监
会审核无异议。
3、2011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杭
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4、鉴于一名激励对象辞职,一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2012年3月22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确认<201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将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55人,会议同
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向55名激励对象
授予2,940,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33元/股,确定授予日为2012年3月
22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再次
确认;
5、2012年4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授予
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2年4月18日。
6、2013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10.8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2名激
励对象授予330,000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3年3月21日。
7、2013年4月12日,公司披露《关于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授
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3年4月15日。
8、2013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确认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同意55名符合条件的
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第一期解锁数量为882,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的0.6938%;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876,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69%;解锁
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5月2日。
9、2013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决定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12,000股。
二、 本次回购的原因
根据公司《201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55名激励对象授予了共计2,940,000股限制性股票,
其中激励对象鲁波、田军于2012年3月22日获授限制性股票共计80,000股,
后因公司实施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及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该两名激励
对象在本次回购前持有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2,000股。
鉴于激励对象鲁波、田军已向公司提出辞职并获得公司同意,且已办理完毕
离职手续,根据《激励计划》第9.5条“激励对象因下列原因离职(包括不在中
恒电气及其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的情况)的,其已解锁的标的股票继续有效,
尚未解锁的标的股票由公司按本计划第7.6条规定的条件回购并注销:(1)激励
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到期,双方不再续约的;(2)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
未到期,因个人绩效未达到《实施考核办法》规定的标准被辞退的;(3)激励对
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向公司提出辞职并经公司同意的”的规定,以及公
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6)在激励对象出现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中列明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情况时,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决议,公司拟对该两名激励对象持有的112,000股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三、 本次回购的数量及价格
(一) 回购数量
本次回购激励对象鲁波、田军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12,000股。
(二) 回购价格
公司于2012年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8.33元/股,2013
年5月,公司实施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转增10股、派1.5元
人民币。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7.6条“在公司符合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的
情况下,因本计划第9.3条、第9.5条、第9.8条、第9.9条、第9.10条的相
关规定,激励对象未能就标的股票申请解锁的,公司将以授予价格回购未能解锁
的标的股票”、第8.2(7)“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